為搭建鄭州地鐵與乘客的溝通平臺,邀請高頻地鐵乘客從乘客的角度、從不同的層面對鄭州地鐵服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促進鄭州地鐵與外界的交流和運營服務水平持續提高,維護和提升企業品牌。鄭州地鐵現面向全市公開招募服務督導員,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條件
(一)熱愛鄭州地鐵、關心地鐵發展,能夠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鄭州市軌道交通條例》;
(二)在我市長期居住,18-60周歲(非在校學生),身體健康,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每月乘坐鄭州地鐵15次以上,自愿參加鄭州地鐵服務質量監督活動;
(四)非鄭州地鐵員工及家屬。
二、招募時間
2020年5月7日-5月20日
三、招募人數
計劃評選出“常乘客”26名,其中本次聘任16名為服務督導員(1號線、2號線、5號線、城郊線,每條線4名),參與服務質量監督工作;剩余10名作為候選人員。
四、督導員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經常乘坐鄭州地鐵,并對鄭州地鐵的服務質量進行日查與周檢相結合的督導工作。
日查:日常乘車發現運營相關問題,通過鄭州地鐵指定渠道及時向鄭州地鐵反映;
周檢:每周須至少全面檢查1個車站,通過《鄭州地鐵服務督導員周評價表》予以反饋,填寫的問題及建議不少于2條。
(二)主動收集其他乘客對鄭州地鐵的意見和建議,并主動做好對其他乘客的解答工作。
(三)主動向乘客宣傳《鄭州市軌道交通條例》及乘坐地鐵常識。
(四)參加鄭州地鐵組織的服務知識等相關培訓及每季度召開的服務督導員例會。
(五)每季度出現以下情況的服務督導員,予以解聘。同時,從候選“常乘客”中補充聘任服務督導員。
1.不提交周評價表累計達4次及以上;
2.周評價表填寫不合格累計達4次及以上;
3.無故不參加季度例會。
(六)每年組織服務督導員參加新線體驗及車輛段參觀等活動,期滿時進行優秀評選及相關續聘、選拔工作。
五、聘請時間和報酬
聘請周期原則上為一年,視服務督導員工作表現而定,成績突出者可繼續聘用。每季度對工作合格的服務督導員提供交通補助次卡(112次/季度)。
六、報名方式
有意者請點擊下載附件《鄭州地鐵服務督導員報名表》,于5月20日(星期三)17:00前發送至郵箱zzmetrojhjyb@163.com。
鄭州地鐵將組成評委小組,與報名市民進行交流,最終根據行業背景、乘坐地鐵頻度、乘坐線路長短、居住地點分布等多種要素綜合評選。
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