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人名稱: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
二、項目名稱:鄭州市軌道交通1號線二期工程車輛監造項目
三、項目概況:聘請車輛專家對1號線二期工程車輛生產過程進行監造。
四、擬采用的采購方式:直接委托
五、擬定合同相對人:蘆保和、于福慶
六、直接委托采購依據:
1、地鐵車輛監造人員需熟悉車輛生產組裝流程,同時具有豐富的質檢經驗,符合該條件人員較少;
2、監造周期一般較短(1年左右),選擇專職從事該工作人員較難;
3、為體現監造作為第三方的公正性、獨立性,監造人員不宜選擇兼職人員。
根據上述原因,結合1號線一期、2號線一期及1號線一期增購項目執行經驗,采用直接委托方式,從已退休車輛技術專家中選擇監造人員。
七、其它事項:
對該項目擬采用直接委托方式及其采購項目有異議的,可以自本公示發出之日起七日內向采購人提出書面意見。公示期結束后,若無異議,則與公示的擬定供應商進行直接委托。如對采購人的異議答復仍存在疑問,可向投訴受理單位提出,后續按我司相關流程辦理。
聯系人:張寧
聯系人電話:0371-55169155
異議受理單位: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計劃經營部
異議受理電話:0371-55169047
投訴受理單位: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黨群工作部
投訴受理電話:0371-55169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