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人名稱:
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
二、采購項目名稱:
鄭州市軌道交通多線路行車應急輔助系統項目合同
三、采購項目概況:
本項目是“調度應急輔助系統項目第一期”(2016年運營分公司技改項目)的延伸。本項目主要內容如下:
1、調度應急指揮音視頻采集與智能管理;
2、應急事件處置經過采集、分析、評價與處置過程輔助決策。
四、擬采用的采購方式:
直接委托
五、申請理由:
本項目前期《鄭州地鐵調度應急輔助系統項目第一期暨控制中心應急聯動和應急處置提醒倒計時牌項目》已由鄭州嘉世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張軍進行開發,本項目意在在一期項目基礎上進行深化開發,為保持該系統的一致性,仍選取原有開發人員進行系統開發。
根據《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第5.2條7款,本項目符合:第4條“必須保證原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添購的”的條件。故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
六、擬定供應商:
鄭州嘉世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七、其他事項:
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直接委托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自本公示發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我單位提出意見。